居住年限需要累计才能评分。详情如下:
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可以积分,居住时限只能通过连续居住获得。申请人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并在苏州连续居住的,也要加分。
基本指标包括社会保险和城镇从业人员连续居住年限。根据三个缴费年限,分值分为三分:
0-12个月,每满一个月加1分;
12-24个月,每满一个月加1.5分;
超过24个月的期间,每满一个月计算2分。
计算示例:
如果申请人在南京缴纳了50个月的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则得分为12×1+12×1.5+26×2=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