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毕业生在厦门工作,落户可获1万元补贴!
新推出地方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生活补贴
本科10000元/人(30岁以下),补贴资金一次性支付到个人提供的本人账户。
应用对象和条件
01,应用程序对象
2020年厦门本地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2020年12月31日前办理完人事关系,在正式接收毕业生之日起一年内通过用人单位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的,视为放弃。
02。应用条件
2020年厦门本地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
同时满足其他条件。
●有厦门户口;
●经市组织、人社、教育部门批准,已办理人事关系,进入厦门;
●申请时在厦门缴纳社会保险费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且社会保险关系仍在申报单位;
●与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处理程序
应用程序:
本地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生活补贴使用我市现有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申报制度,毕业生向用人单位申请。
用人单位需要审核个人学历、年龄、户口、人事关系、社保缴纳时间、申请时限等相关条件。确认后通过市人社局网上服务大厅(单位网上大厅)“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栏目在线提交。申报单位采用网络系统申报,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具体操作流程:
●首次申报的单位需要填写“单位基本信息”,从收款国库上传有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或印花税的银行完税凭证,上报审核。如果审批后没有变化,新的申报不需要重新填写。
●填写申报人才信息,网上打印《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申请表》,加盖公章后上传至系统。完成后,单击报告。
受理:市人社局、教育局、区人社局、园区管委会受理申请。
审核:各受理部门每季度对生活补贴申请进行审核。
公示:各受理部门公示合格人员。
发放发放:公示后无异议的,由各受理部门发放生活补助。
办理成功后,如有需要,可联系相应的办理窗口。
福建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条件:
本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和特殊教育院校的下列毕业生,可以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1)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毕业生;
(2)残疾毕业生;
(3)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4)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含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
毕业生);
(5)穷人的毕业生。
毕业生只能按一个身份申请求职创业补贴。已经享受求职创业补贴的,不得重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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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新居民也可以享受这些补贴
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
①申报对象
从规定时间起(研究生从2017年7月10日起,本科生从2018年11月26日起),新引进的在职且符合条件的人才,在厦门辖区内企业(含民办非企业)、厦门省直属部门、市、区(园区)所属事业单位(不含事业单位)工作。
用人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即自介绍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申请。
②申报条件
有厦门户口;
引进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在境外获得的教育部认证的硕士及以上学位,“双一流”建设大学中的“一流大学”或“一流学科”,或国际公认的世界三大大学排名的最新前200名大学中的全日制本科学历,其中本科学历不超过30周岁,硕士学历不超过35周岁,博士学历不超过40周岁;
经市组织、人社、教育部门批准,人事关系已在厦门办理;
申请时,您已在厦门缴纳社会保险费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且社会保险关系仍在申报单位。
③申请时限
引进新人才应在引进之日起一年内。用人单位逾期不申请的,视为放弃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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