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养犬管理条例

狡黠2022-08-14  3

南京养犬规定(申请人条件)

一、养犬个人申请

应用对象

我或我委托的人。

适用地点

携犬到当地公安局、县公安局指定的地点办理登记。

提交:

1.养犬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申请的,还应当提交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和养犬人的授权委托书;

3.合法有效的犬只免疫证明。

二。单位申请养犬

适用地点

应当向市公安部门申请登记。

提交

1.养犬登记申请表;

2.犬种证;

3.合法有效的犬只免疫证明;

4.相关培训和培训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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