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流动人口子女积分入学


2022年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入学政策解读

2022年即将到来,3月1日开始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受理工作。符合申请条件的流动人口要及时了解最新要求,提前做好相应准备。有关事项如下:

应用条件

流动人口为其未成年子女申请积分入学时,一个子女只能申请一所学校,只能申请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起始年级,即公办小学一年级和公办初中一年级。已取得义务教育起始年级注册号的流动人口子女,不受理积分入学申请,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

非本市户籍的流动人口可到居住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受理窗口申请。

本市户籍的流动人口在户籍所在地以外申请参加县(市)区积分管理的,以公安机关流动人口信息登记为居住依据,无需办理居住证。

申请子女在市区范围内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的申请人,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市区无自有产权的住宅房屋

(二)参加城镇社会保险

(3)在市区连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

相关时间节点

对流动人口子女开放的公办学校和服务区:3月1日前。

积分入学申请时间:3月1日至5月30日。(不包括周末和节假日)

各区(区)界定的积分入学排名最低分数标准,各区当前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初始年级流动人口子女可获得的 [/k0/]剩余学位数:6月30日前。

符合积分入学分数要求的排名名单公示时间:7月10日前。

录取积分排名整体调剂名单公示时间:7月25日前。

应用基础资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2)本人居住证原件;

(3)本人户口簿或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家庭关系证明原件;

申请初一:

(1)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2)儿童的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

申请人子女超过当年就读一年级年龄的,还须出具二级以上医院证明,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未取得学籍编号的相关证明。

报考初中一年级:

学生证或在校证明原件;

对于已在市区买房的流动人口,是否有必要为其子女办理积分入学,分为以下两类

(一)不需要申请积分入学者:

第一,已经在苏州市区购买了房屋(成套房屋),并取得了房屋产权证,且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孩子的父母(即法定监护人,无需办理积分入学。

第二,已在苏州市区买了房(全屋),而且是唯一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没有完全产权的合法固定住所,与祖父母共有产权,不需要申请积分入学。

第三,已经在苏州市区买了房,当年8月31日之前可以收购。在办理房产证过程中,能提供购房合同、全款发票、交房证明、契税发票等合法证件者,无需办理积分入学。

符合上述三个条件的流动人口隐瞒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证明为子女申请积分入学的,检查结果属实的,取消当年积分入学申请资格。

(2) ,必须参加积分入学申请:

一、已在苏州市区购买房屋(成套房屋)并取得产权证,但房屋产权人不是孩子的直接法定监护人,或与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有其他形式的共有产权,必须办理积分入学。

第二,已经在苏州市区买了房,取得了房屋的产权证,但房屋产权为非住宅(商品房、公寓酒店),必须办理积分入学。

第三,已在苏州市区买了房,但当年8月31日前拿不到房的,必须办理积分入学。

流动儿童入学的具体办法将在《苏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中进一步明确。

适用地点

市区范围内符合积分入学申请条件的流动人口,应当于每年3月1日至5月30日向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流动人口积分管理窗口提出书面申请。详细窗口地址请关注苏州新市民事务中心微信官方账号,回复“联系方式”。

积分管理评分标准内容提示

2022年流动人口积分入学计分标准构成仍为:积分管理总积分=基本分+附加分。《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评分标准》涉及的具体加分条件和材料要求详见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服务网“服务指南”栏目。(网址:www.jfgl.suzhou.gov.cn)。

关注内容

1.小学一年级入学年龄为6周岁(以当年教育部门招生文件为准)。

2.申请人提交的所有证明材料应当真实、规范、有效。涂改、空缺项、无有效期限、印章模糊的,视为无效证件。使用虚假证明、冒用证明材料的,取消申请,并按照《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3.申请人成功提交申请材料30个工作日后,可凭本人身份证号、手机号登录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服务网(网址:http://www.jfgl.suzhou.gov.cn/)查询个人积分情况,也可通过苏州市新市民事务中心微信官方账号查询本人积分情况。如果您对您的个人得分有任何异议,请在访问列表公示截止日期前,向您提交申请的积分管理窗口提交复核请求。

4.申请积分后,相关项目信息如有变更,申请人应在项目受理截止时间前携带相应证明材料到流动人口积分管理窗口提交变更申请。系统不会自动刷新社保、公积金等缴费记录。,也不会自动刷新居住证连续时间等加分项。如有新的,申请人应按上述要求提交变更申请。

5.积分管理最新政策信息及办理流程,可关注苏州流动人口积分管理服务网、苏州新市民事务中心微信官方账号,市积分办将第一时间在以上平台更新。

6.市整合办及各镇(区)整合管理部门整合招生咨询电话:

姑苏区:68633451、68633411

吴中区:65257308、65256308

相城区:66103916、66103923

虎丘区:68752110

工业园区:66683751

市积分办:67521171(入学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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