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门诊看病最多可以报销多少
从今年起,在一个参保年度内,对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设立统一的基金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
起付线为600元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在职职工1200元,退休人员1800元。
参保人员在定点门诊发生的医疗保险合规费用,在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支付限额以下的,由统筹基金和个人按比例承担,报销比例为50%-65%。基层医院的报销比例高于上级医院。
例如:A是在职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根据《办法》的政策,他今年因病在二级医院普通门诊看病花了1200元,其中1000元是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200元是自费范围内的医疗费用。那么他的可报销额度就是“(1000元医保合规费-600元起付线)×55%=220元”,个人需要支付“780元+200元=980元”。当年最高报销金额1200元未使用或用完的,不结转第二年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