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个人申请办理养犬初始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个人申请养犬初始登记时,应当携犬并提交以下材料或者复印件:
(一)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等合法身份证明材料;
(二)养犬场所房屋权属证明、租赁合同等材料;
(3)犬只免疫证明;
(四)养犬人与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签订依法养犬承诺书。符合饲养大型犬、辅导犬条件的,还应当提交残疾证等材料。
单位申请初始养犬登记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或者复印件:
(一)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
(二)养犬场所及犬笼、犬舍等管理设施的书面材料;
(三)犬只用途、种类、数量的书面材料和犬只照片;
(四)安全管理制度和专职驯养人员名单;
(5)犬只免疫证明。饲养工作犬的,还应提交护送区域的书面说明和图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