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青岛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多少失业补助金?
2021年12月31日,青岛市人社局发布《关于延长失业救济金申请受理期限的公告》:
2021年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及时发放失业救济金。接受失业救济申请的截止日期从2021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2年3月31日。
根据2021年9月3日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岛市财政局联合发布的《关于继续实施扩大失业保险政策的通知》规定:
领取失业保险金后仍失业的,补贴标准为1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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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及条件★
2021年1月1日以后,青岛市新参保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届满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并停止缴纳社会保险的,发生在2021年,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