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共有产权房申请条件新政策

名副其实的意思2022-08-14  7

南京共有产权房申请指南(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处理地点:

南京市秦淮区府府路127号一楼大厅6号窗口;(咨询)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市行政服务中心A429、A430、A431窗口。

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25-84221312,025-68505429,025-68505430,025-68505431。信函:南京市秦淮区府府路127号,210004。

处理时间:

(咨询)行政中心窗口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夏季: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春秋: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其他点的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50,下午13:30-17:00。

申请条件:

(1)江南六区户籍满五年的城镇居民;(2)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规定标准(现行执行标准为:中等偏下收入低于4503元;低收入低于2814元);(三)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规定标准(现行执行标准为15平方米以下);(4)家庭人均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认定标准为:3人家庭低于20万元,2人家庭低于23万元,4人及以上家庭低于17万元;低收入家庭的认定标准为:3人家庭低于15万元,2人家庭低于17万元,4人家庭低于13万元);(五)家庭车辆在规定标准以下(中等偏下收入家庭认定标准:拥有2辆以上或1辆价格在12万元以上机动车的家庭,不认定为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拥有2辆以上汽车或1辆8万元以上机动车的家庭,不认定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网上申请入口:南京共有产权房申请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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