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共有产权房申请条件(3类)
在宁申请共有产权房有以下三类条件:
(1) 新员工申请共有产权房的条件:
1.具有江南六区户籍且在本市无房屋权属登记和交易记录;
2.签订劳动合同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2年及以上;
3.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不满5年的新就业人员。
(2) 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共有产权住房条件:
1.江南六区户籍满五年的城镇居民;
2.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规定标准(现行执行标准为:中低收入低于4503元;低收入低于2814元);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规定标准(现行执行标准为15平方米以下);
4.家庭人均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认定标准为:3人家庭低于20万元,2人家庭低于23万元,4人家庭低于17万元;低收入家庭的认定标准为:3人家庭低于15万元,2人家庭低于17万元,4人家庭低于13万元);
5.家庭车辆在规定标准以下(中等偏下收入家庭认定标准:拥有2辆以上或1辆机动车价格在12万元以上的家庭,不认定为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拥有2辆以上汽车或1辆8万元以上机动车的家庭,不认定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三)首次购房者申请共有产权房的条件:
1.有江南六区户籍;
2.在本市无房屋权属登记和交易记录的城镇居民无房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