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浦口人才公寓申请流程
1。提交申请和资格审查。
(1)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及其他人才所在单位持相关材料向街道(园区)提出书面申请,街道(园区)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将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上报区人才办进行资格复审。区人才办审核后,将符合条件的人才申请材料提交给区房产办。
(2)专业技术人员持有关材料向主管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教育、卫生、农业等主管单位。应当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合格的申请材料提交区房地产办。
(3)青年创业人才所在单位持相关材料向区人社局提出书面申请,区人社局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将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提交区房产办。
2。财产审查和公示。区房产办收到各单位的申请材料后,对申请人的房产情况进行审核和公示,并将审核意见提交区人才办。
3。租金分配和占用。区人才办根据房源总量和载体实际需求,给每个载体分配一定数量的房源;区人才办、康居集团将根据各载体平台对人才的急需程度、人才水平等综合因素确定住房分配形式;区康居集团与平台载体、企事业单位就南京市浦口区人才公寓租赁合同签订三方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