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育儿假最新规定2019

屹怎么读2022-08-14  6

青海西宁育儿假最新规定

青海西宁育儿假最新规定

11月24日,青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青海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决定。

产假:

符合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98天假期外,还应奖励90天产假,共计188天。给男方护理假15天。

育儿假:

鼓励雇主在子女不满三岁时,每年给予依法生育子女的夫妇15天育儿假。

《条例》中增加一个专门条款。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或者人民政府可以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奖励生育的优惠政策和社会保障措施。

进一步完善支持生育政策等更多保障:

《条例》增加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采取规划、土地、住房、财政、金融、人才等综合措施,、推动建立普通托幼服务体系,发展社区托幼服务,促进婴幼儿托育服务发展,提高婴幼儿家庭可及性和公平性”和“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托幼机构,支持幼儿园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提供托幼服务”。

《条例》补充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城乡社区建设和改造中建设婴幼儿活动场所和配套服务设施”“公共场所和女职工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配置母婴设施,为婴幼儿护理和哺乳提供便利”。

《条例》补充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家庭婴幼儿护理的支持和指导,增强家庭科学育儿能力。”“医疗保健机构应当按照规定为婴幼儿家庭开展预防接种、疾病预防控制等服务,提供膳食营养、生长发育等健康指导。”

《条例》补充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完善出生缺陷防治网络,实施三级预防措施,做好出生缺陷儿童的基本医疗和康复救助工作,预防或者减少出生缺陷。加强孕妇和新生儿危重疾病的临床救治能力和儿科建设,确保母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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