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税专项扣除指南
一、扣除标准
纳税人与照顾婴幼儿和3岁以下儿童有关的费用,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扣除。
二。扣除对象
家长可选择其中一项扣除100%的扣除标准,即一人按每月1000元标准扣除;也可以选择双方各扣50%的扣款标准,即双方各按每月500元扣款。家长可以根据情况选择两种分配方式。
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改变具体的扣除方法。
最多可以扣两个人。
注:有多个婴儿的家长可以针对不同的婴儿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即婴儿A可由一方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扣除,婴儿B可由双方按照每月500元的标准扣除。
三。扣除材料
纳税人可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护理专项附加扣除。他们可以按照指引直接在个人所得税APP上填写信息报告表,也可以填写纸质信息报告表,内容包括配偶和子女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如身份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等。)和数字,以及自己和配偶之间的扣除和分配比例。
四。扣款计算时间
从婴儿出生的当月到满3周岁的前一个月,纳税人都可以享受这项专项附加扣除。
比如,对于2022年5月出生的婴儿,直到2025年4月,其父母都可以按规定享受这一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五、其他信息
1.该政策的扣除主体为3岁以下婴幼儿的监护人,包括亲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以外的人担任未成年人监护人的,可以比照执行。
2.婴幼儿和儿童包括3岁以下由本人监护的儿童,如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继子女。
3岁以下婴幼儿护理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2022年3月29日起,可通过某税务APP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护理专项附加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