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京申请公租房需要哪些条件(三种情况)
一、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1)江南六区户籍满五年的城镇居民;
(二)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规定标准的;
(三)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规定标准的;
(四)家庭人均财产低于规定标准的;
(5)家庭车辆低于规定标准。
二。流动工人
(一)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3年及以上;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一年度本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三)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住房。
在本市工作期间,获得市级及以上表彰,市级及以上技术能手称号或竞赛综合成绩前三名,并取得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高级工资格证书。经市有关部门认定后,在我市连续工作最低年限和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最低年限放宽至2年。
三。新就业人员
(一)具有南京市户籍;
(二)取得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和毕业证书,毕业后不满5年的;
(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规范完整,有稳定的收入;
(四)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
(五)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住房。
gt;gt;g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