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申请公租房条件


在南京申请公租房需要哪些条件(三种情况)

一、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1)江南六区户籍满五年的城镇居民;

(二)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规定标准的;

(三)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规定标准的;

(四)家庭人均财产低于规定标准的;

(5)家庭车辆低于规定标准。

二。流动工人

(一)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3年及以上;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一年度本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三)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住房。

在本市工作期间,获得市级及以上表彰,市级及以上技术能手称号或竞赛综合成绩前三名,并取得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高级工资格证书。经市有关部门认定后,在我市连续工作最低年限和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最低年限放宽至2年。

三。新就业人员

(一)具有南京市户籍;

(二)取得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和毕业证书,毕业后不满5年的;

(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规范完整,有稳定的收入;

(四)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

(五)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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