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的情形有哪些
需要办理综合收益年度结算吗?
如果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则需要办理年度汇算清缴:
1.根据税法,您是中国的个人居民;
2.在一个纳税年度内(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或者特许权使用费中的一项或者多项;
3.综合年度计税后需申请退税(自愿放弃退税除外),或应纳税且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你的年综合所得高于12万元,应纳税额高于400元;
(二)取得收入时,你的扣缴义务人未依法扣缴个人所得税预缴款的。
【提示:什么是个人居民?〕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日的纳税人为居民个人。
如果你是中国公民,一般来说,你是个人所得税法所说的居民个人。除非你不是因为家庭或者经济利益而习惯性的生活在中国。因工作、学习、探亲、旅游等原因临时离开中国的,在这些原因消除后仍需回国,也是居民个人。
如果你是外籍个人,如果你在中国有住所,或者你没有住所,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居住满183天,你也是居民个人。
【提示:在中国什么是住宅?〕
在中国有住所,就是因为户籍、家庭、经济利益等原因,习惯性地在中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