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护士资格考试江苏考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全面做好江苏考区2022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护士资格考试疫情防控和考试组织工作,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应急机制,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考试期间突发事件,结合考试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人员防疫要求
(一)考生防疫要求
1.考生应在考试前21天申请“苏康代码”;有中高风险地区居住史的考生应在考前完成“14+7”控制措施(14天集中医学观察+7天家庭健康监测);检查前14天内,对有确诊病例所在县市居住史者(含无症状感染者)进行7天严格监测,第1、3、7天分别进行1次核酸检测;检查前14天内,有高风险区所在城市低风险区居住史者,应在检查前72小时内进行两次核酸检测(两次核酸检测间隔时间大于24小时)。
考试当天,考生应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苏康码”绿色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经现场测量,其体温正常(< 33.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可进入考场。
考生应自备医用外科口罩或不带呼吸阀的N95口罩、乳胶手套等。除了识别之外,他们应该一直戴着它们;考完试把手消毒。
2.考试当天持有“苏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考试前21天内有在国内疫情高发地区或境外居住史,以及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配合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经现场医护人员确认当日报名参加考试时出现体温异常等可疑症状的考生,应配合安排前往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因上述情形被送往医院发热门诊治疗或被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考生,或集中隔离期未满,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康复期、出院观察期,因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3.请考生下载并填写《江苏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护士资格考试考生健康申报承诺书》(附后),于考试当天交给考官。
各考点要结合上述要求和当地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研究制定考生的防疫要求,并通过各种渠道提前告知考生。对跨市流动考生有特殊防疫要求的,也应告知。
(二)考试人员的防疫要求
各考点应提前做好考官的健康调查工作,并签订健康承诺书。考官必须保证考前21天内无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不得选拔“苏康码”非绿码人员。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当天报到时应出示“苏康码”绿码,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 33.3℃)且无干咳等异常症状方可进入考场。考试过程中,监考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随时消毒手,领取、交接、发放考试物品时保持安全距离;在收集、清点、包装试卷和答题卡的过程中,应佩戴一次性乳胶手套进行防护。
二。准备考试
(1)材料准备。各考点应提前准备足够数量的红外体温计、水银体温计、医用口罩(原则上考生自备口罩)、乳胶手套、洗手液、消毒液、一次性消毒液、隔离衣或防护服等防疫物品。
(2)预防性消毒。考前,各考点要对内外环境、空音、鼠标、键盘、桌椅进行全面的预防性清洁消毒。检查期间,每天开窗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对于接触频率高的场所、区域和表面,可适当增加消毒次数。
(3)合理安排。做好考生录取前的流程安排。原则上分段检查“苏康码”、核酸报告、测温、身份验证、签到等环节。在考场内,应提前标出行进路线和考完后离开的路线,避免人员穿越和规模聚集。
(4)场地设置。根据考生人数,每个考场配备一定数量的隔离考场,出入口设置专门的防疫通道,外围设置警戒线,特殊情况下使用。
(5)防疫人员的要求。安排120救护车、医疗专业人员和疾控人员全程留守现场,配备必要的设备和药品。每个考点配备一名防疫副考官,负责考点内的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试验期间承担机动巡逻职责,处理各种突发情况。
(6)检查后的预防和控制。每次考试结束后,工作人员要引导考生错峰出场,保持安全距离,不要在考场逗留。监考人员应在考场所有考生离开房间后到考务办公室交接考试专用物品,交接时保持安全距离。每天考试结束后,考场要彻底通风。考试前后,计算机考试使用的鼠标、键盘要擦拭干净,纸笔考场要消毒。隔离考场使用后,考试工作人员会将机考的答案数据,或者纸笔试卷、答题卡单独打包保存。检查期间,疾控人员应指导检查人员做好防护,并对隔离实验室进行终末消毒。
三。异常情况的处理
考试当天,禁止持有非绿码的“苏康码”、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未按规定落实防疫要求的考生进入考场。
具有“苏康码”绿码的考生,当场体温异常,并有干咳、乏力等可疑症状,经医护人员调查后不得进入考场,应立即现场安排救护车送往医院发热门诊;如无流行病学史,可安排在隔离实验室检查,疾控人员指导防护。
录取后被发现或主动反映身体不适,确有发热、干咳、乏力等可疑症状的考生和考生。并有流行病学史,应立即送医院。
考场人员被安排送往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可疑病例被安排送往医院发热门诊的,应同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省级考试总值班室报告。对其接触过的场所进行预防性消毒,对与其密切接触的人员按照防疫的有关要求进行管理。
各考点应密切跟踪派出人员的诊疗情况。若新冠肺炎确诊有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应第一时间向省检总值班室报告,并按属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进行处置,配合密切接触者进行排查和终端消毒。同时,要及时解释安抚考生,稳定其情绪,防止负面影响扩散。
各考点要根据当地疫情和防控要求,制定考试工作疫情防控预案,细化异常情况应急措施。当地出现疫情时,及时向考区报告,暂不举行考试。
附件:江苏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护士资格考试考生健康申报承诺书。文档
江苏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江苏省护士叶芝资格考试办公室
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