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电子购房证明怎么用(购买新房+购买二手房)
【/S2/】购买新建商品房如何使用电子购房证明?
答:在认购或签约阶段(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除外),购房人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出示电子购房证明,开发企业在“房地产综合业务系统”中绑定购房人的购房证明,并置为“待使用”状态;“待使用”的购房证明不能在其他场合再次使用。进入交易(合同)备案阶段,房产部门会将“待使用”的购房证明设置为“已使用”状态。
【/S2/】如何使用电子购房证明购买二手房?
答:在交易备案阶段,购房人会出示电子购房证明,房产部门会对其购房资格进行核实,并将购房证明设置为“已使用”。
我对网上申请开具购房证明的结果有异议。怎么处理?
答:目前系统和数据还在整合阶段。当事人对网上申请发放购房证明结果有异议的,可将发放购房证明所需的申请材料提交至各办理点窗口进行审核,将根据审核结果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