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南京户籍居民家庭申请在江北新区南京购买首套住房时,应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在南京累计缴纳2年及以上的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证明。
注意:
南京非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的方式购房。
延伸阅读:购房证明
网上申请开具购房电子证明需要什么条件?
答:
自2017年5月4日起,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南京户籍居民,可网上申请开具电子购房证明:
(一)有未婚或者非婚生子女的成年单身居民;
(2)现为已婚居民,婚姻登记地在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