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吗

开户行是什么2022-08-14  11

南京征地拆迁安置房交易登记能委托他人办理吗

可以委托他人代理

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始验证):

1.国内自然人:提交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或士官证;遗失身份证的应提交临时身份证;未成年人可提交身份证或户口簿;

2.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自然人:提交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身份证和护照,或来往内地通行证;

3.台湾省自然人: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4.华侨: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外国长期居留身份证件;5.外国自然人:中国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居留证明,或其所在国家的护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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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境内自然人处分不动产,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可以提交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未经公证的,应当在申请登记时与代理人在不动产登记大厅签署授权委托书(个人)。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监护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关提交监护证明和监护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附支票原件),以及被监护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附支票原件)。申请处分被监护人房地产登记时,还应当出具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处分房地产的书面保证原件。

3.监护证明可以是户口簿、监护公证书、出生医学证明,也可以是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人民法院指定监护人的证明。

4.境外申请人处分房地产,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地产登记的,其授权委托书应当经过公证或者认证。其中,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形成的公证书应当加盖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或澳门)有限公司转发专用章;在台湾省形成的公证书应当经江苏省公证协会确认;外国公证文书由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与中国没有外交关系的国家由与中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的中国使(领)馆认证。

5.如果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代理人,所有代理人应共同申请,除非另有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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