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公积金低收入提取标准
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员工个人账户余额的一半
低收入提取武汉公积金的条件
1.职工及配偶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
2.未婚职工月收入低于1900元(含),或者已婚职工家庭月收入低于3800元(含);
3.住房公积金已连续正常缴存6个月;
4.职工及配偶在过去12个月内未办理住房消费提取;
提取低收入公积金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