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党史综合设施项目征收范围公告
关于南京党史综合设施项目征集范围的公告]
根据《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市政府令第318号)第九条的规定,以及南京市规划资源局320106202010058号文件确定的土地范围和性质,市建委会同市规划资源局、市发改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征收指导中心、鼓楼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等相关部门进行论证。现已确认征收范围为南京同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位于路2号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具体范围以本公告附件红线标示的征收范围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南京党史综合设施项目收藏范围说明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政府
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