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拆迁户申请经济适用房有哪些条件
国有土地上的被拆迁家庭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本市市区常住户口;
2.货币补偿金额低于当年规定的标准金额;
3.同一户籍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低于本市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的;
4.这个城市的其他地方没有住房。
购买程序:
拆迁人应当向拆迁实施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南京市住房困难户申请表》,按要求提供拆迁补偿协议、户籍材料、收入证明、住房证明等申请材料,并作出诚信申报的书面承诺,同意受理部门核查住房、收入等相关信息。
经相关部门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轮候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经审查,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