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经济适用房审核需要多久
办理时限:90天。
如下所示:
(1)街道办事处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购家庭的收入、人口状况、住房状况进行全面核对,提出初审意见,经社区居委会组织评议后,在社区内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后,街道办事处将申请材料、初审意见及公示情况报送区民政部门。
(二)区民政部门自收到提交材料之日起15日内,对认购家庭的收入情况进行审核,出具意见,将符合保障条件的申请材料转送区住房保障办。
(三)区住房保障办自收到民政部门提交的相关材料之日起20日内对已购家庭住房状况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报送市住房保障办。
(四)市住保办在收到初审意见后30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报纸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可批准轮候购买家庭的保障性住房申请。经审查,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区住房保障办,由区住房保障办送达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