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怎么买经济适用房


南京经济适用房卖房需要交什么费用

经济适用房交易需缴纳的税费包括:政府差额收入、营业税、个税、契税、交易手续费

1.政府差别收入

(1)缴纳政府差额收入:无论是国有土地拆迁补偿获得的经济适用房,还是低收入购买的经济适用房,都需要缴纳政府差额收入。

(2)不缴纳政府差额收入:征地拆迁补偿取得的保障性住房,不需要缴纳政府差额收入;家庭共同购房人和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条件的人,不需要缴纳政府差额收入。(包括国有土地拆迁和低收入申请)

以上是否需要补交政府差价收益将在《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上市确认书》上注明。如需缴纳政府差价收益,收益须在市房改办一楼大厅1号窗口领取房源确认函当天缴纳!(申请上市后5个工作天)

2.[S2/]营业税

和正常的二手房交易一样,如果保障房上市交易,五年后就不需要缴纳营业税了。值得注意的是,五年的购房发票是确认是否可以上市交易,是否有营业税以证明日期(低收入申请取得)和拆迁协议时间为准。

不足五年,需要缴纳核定总房价5.55%的营业税。(低收入家庭申请经济适用房许可不满5年)

3.个人所得税

交易中的经济适用房,符合“仅满五年”条件的,可以免征个税。

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中规定:“除已上市住房外,已上市住房所有权人必须拥有人均17平方米产权的第二套住房”(含当时家庭共同购买的),个税缴纳标准与普通住房相同,即总房价的1%或差额的20%。

注意:

不用缴税:虽然保障性住房上市交易的条件包括“除已上市住房外,已上市住房的所有权人应当拥有第二套住房”,但并不意味着没有“独享住房满五年”。举个例子,如果房东是一个房子已经超过5年的家庭中唯一的一套房子,子女在交易的时候提供房子给父母居住,那么这套房子也可以免税交易。

4.契税

(1)90㎡以下:首次1%,非首次1.5%。

(2)90-144㎡(含90㎡):首次1%,非首次2%。

5.交易手续费

报名费:80元/套

拍照费:20元/证

过户费:双方各3元/平方米。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uke.outofmemory.cn/read/1176833.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