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租房租赁期限是多久
1.城市低收入家庭首次租住公租房的期限不超过5年。
2.新就业人员、农民工、认定人才租赁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
初次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如需续租 ,应在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市住保中心和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符合担保条件准予续租的,应当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注意:
新就业人员累计租赁期限和续租期限不超过4年,续租期限租金标准为市场租金。
具体租金分配标准为:
(1) 面向中低收入家庭的公共租赁住房主要是成套住房
1.家庭人口为2人及以下的,一般应配一居室,可配两居室给异性子女或十八周岁以上子女;
2.如果人口为3人或以上,将分配两居室。
(二)宿舍是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的主要来源
1.居民住房人均建筑面积15平方米左右。
2.宿舍住房人均建筑面积10平方米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