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失业人员医疗待遇+停止享受情形
失业者的医疗:
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后,从办理失业保险申领登记手续的次日起,享受与城镇职工同等的住院医疗待遇、特殊疾病门诊医疗待遇、门急诊医疗待遇和大额医疗救助,不建立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失业人员享受医疗待遇没有等待期。
失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和医疗待遇:
1.失业保险待遇到期;
2.再就业(包括自谋职业、灵活就业人员办理一次性失业保险手续);
3.兵役;
4.向国外移民;
5.死了;
6.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7.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劳动教养的;
8.其他原因终止失业保险待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