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

日本特产2022-08-14  9

西宁市公积金缴存手续

存款程序

一、单位存款登记和个人账户开立

申请条件: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其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处理信息: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或单位成立相关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开户并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月工资单;(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章)

6.单位填写《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汇缴单》一式三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下简称“汇缴单”),5人以上开户时提供电子版。单位可以从https://www.xnzfgjj.com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下载。

注:实缴账面的“公积金基数”应大于等于单位提供的工资单中的应付工资,且不得低于青海省现行最低工资标准。

7.单位协管员携带单位公章和法人章,每月20日前办理。公积金必须在开户当月缴纳。

处理流程:

1.单位协管员每月20日前携带上述资料到中心代收业务受理点办理单位存款登记和个人账户建立手续;

2.中心的收款业务受理点核实无误后,为其单位办理单位存款登记和个人账户建立手续;

3.中心归集业务受理点与缴存单位签订《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电子对账协议》和《开通网厅申请表》;

4.中央代收业务受理点与存款单位签订《公共事业费定期代收协议》和《定期借记业务支付授权书》。

二。住房公积金汇款

申请条件:汇缴是指缴存单位为其职工代扣代缴住房公积金的业务。单位应当自每月发放工资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缴纳手续。

地址: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业务受理点或西宁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附件一)

处理信息:

1.缴存单位缴存人员在缴存当月有新的或减少的变动的,由单位填写《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缴存变更清册》一式两份(以下简称《变更清册》),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章;

2、开通网上大厅的单位可由单位协管员在网上大厅办理汇款业务。

处理流程:

单位缴存协管员每月20日前在中心归集业务受理点申报本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中心归集业务受理点进行业务处理(缴存单位为归集单位的,中心归集业务受理点进行业务处理后,公积金缴存资金即归集发放至缴存职工账户;对于非收款单位,按照中心收款业务受理点开具的缴款通知书中的缴款金额进行现金支付或转账)。开通网厅的单位可自行在网厅办理业务(如果缴存单位为归集单位,业务办理完毕后,公积金缴存资金将立即归集发放到缴存职工账户;非收款单位,根据缴款通知书中的缴款金额进行现金支付或转账)。

(注:缴存单位必须确保公积金缴存账户中有足够的公积金归集金额,才能进行月度申报)

三。缴纳住房公积金

申请条件:补缴是指单位未按月代扣代缴住房公积金,未向职工缴存或少缴的缴存业务。其中,单位整体未按月代扣代缴的,按汇款业务处理。

已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原则上不得再缴存。保证金未足额缴纳的,办理逾期业务。补缴后,职工月平均缴存额不得超过住房公积金缴存上限。

处理信息:

1、单位填写《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缴款清单》(以下简称《缴款清单》)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章。

2.已开通网厅的单位可自行在网厅办理业务。

处理流程:

缴存单位协管员每月20日前将缴存情况清单上报中心归集业务受理点,中心归集业务受理点进行业务处理(缴存单位为归集单位的,中心归集业务受理点进行业务处理后,公积金缴存资金将立即归集发放到缴存职工账户;对于非收款单位,根据中心收款业务受理点开具的缴款通知书的缴款金额进行现金缴款或转账)。开通网厅的单位可自行在网厅办理业务(如果缴存单位为归集单位,业务办理完毕后,公积金缴存资金将立即归集发放到缴存职工账户;非收款单位,按缴款通知书金额进行现金支付或转账)。

(注:缴存单位必须确保公积金缴存账户中有足够的公积金归集金额,才能进行月度申报)

四。独立存款业务

(一)独立存款人开户

报名条件:男年满16周岁不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有稳定收入来源的自然人。

处理信息:

1.身份证原件;

2.我的银行卡(中国工商银行或中国农业银行的一级银行储蓄卡)

处理流程:

职工使用智能手机在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平台办理,或持上述资料到中心归集业务受理点办理。

(二)独立存款转单位存款。

申请条件:自缴职工正常上班缴纳住房公积金。

地址: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业务受理点。(附件一)

办理材料: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单,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

办理流程:单位助理持上述资料到收款业务受理点办理转账;

(三)单位存款转为独立存款。

申请条件:已在我中心缴存单位开户并已办理辞职或转移封存手续的缴存职工,无工作单位,想自缴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地址: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业务受理点。(附件一)

处理信息:

1.身份证原件;

2.我的银行卡(中国工商银行或中国农业银行的一级银行储蓄卡)

办理流程:本人持上述资料到中心代收业务受理点办理转账;

五、开具员工存款证明

申请条件: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全体职工均可申请。

资料:持员工身份证原件(代理人还需提供员工身份证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办理流程:员工个人持上述资料到中心代收业务受理点申请办理。

注:以上表格均可从中央网站https://www.xnzfgjj.com下载。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 00-12: 00下午:2: 30-5: 00。

处理地点:

西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窗口:黄河路国源大厦23号

中国工商银行中心广场支行托收业务受理点:胜利路2号(中心对面)

中国银行城西支行托收业务受理点:二十一世纪大厦楼下

建行西大街支行托收业务受理处:西大街16号(北斗宫街)

建行五岔口支行归集业务受理点: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向北30米,可可西里住宅楼下。

建行南关街支行代收业务受理点:南关街40号(西宁市政府对面)

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城北业务办理点:小桥街38号(小桥建北巷旁)

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西宁市城东区昆仑东路199号

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大通管理部:西宁市大通县桥头镇八一路2298号6号楼

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湟中管理部:西宁市湟中县鲁沙尔镇壮龙路5号

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湟源管理部:西宁市湟源县青藏路巷167号(湟源团加酒店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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