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宣布从2020年6月起全面实施“交货即发证”。
“证书将在交货时签发”是指:
1.新建商品房的购房者在缴纳税款后就可以进行不动产登记,拿到不动产权证书,相比之前的步骤大大简化。
2.同样,具备条件的用地单位也可以实现“交付即发证”。
3.除新建商品房外,江苏还鼓励各地将人才房、苏北农民住房条件改善房和合格地纳入“交房发证”范围;并鼓励各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当场联合办理水、电、气、电视、网络等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