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能以企业名义买商品房吗
2018年8月13日19时起,全市范围内暂停向企事业单位及其他机构销售商品房。
主要内容有四个 :
1.执行时间自市房地产市场综合执法办公室发文之日起2018年8月13日19:00后执行。摇号销售的楼房,以房产部门资质核定时间为准;非摇号销售的楼房,以认购协议签订时间为准;
2.实施范围全市;
3.房屋限购对象为所有企事业单位及其他机构,包括本市及外地的企事业单位及其他机构;
4.限购的房子是商品房。
南京的限购政策如下:
1.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暂停向拥有1套及以上本市住房的非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2.在主城区(不含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暂停向拥有2套及以上本市住房的居民家庭出售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3.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请购买首套住房时,应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在南京累计缴纳2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证明。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的方式购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