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高校毕业生申请住房补贴有下列情形须重新提出申请
申请住房补贴的南京高校毕业生,有下列情况必须重新申请
1.申请人劳动合同终止、解除或者聘用单位变更的;
2.申请人的创业单位依法破产、撤销或者在其他单位就业的;
3.申请人申请住房租赁补贴未通过审核,或者在续租期间不符合补贴条件的。
提醒:
(1)应聘人员应聘时,系统会自动检索当时的聘用单位信息。比如离职后,系统会显示没有劳动合同或者没有付款。所以需要重新申请,重新考察新单位。
(2)租赁发票(或租赁合同)到期未续签的,需重新办理。
(3)重新申请人需要像初次申请一样再次判断是否符合申请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