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生租房补贴怎么申请条件


南京大学生租房补贴要求有哪些?

南京市大学生申请房租补贴需求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普通高等学校和高等职业院校毕业并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大学专科学历,具有高等职业资格证书的全日制毕业生。研究生可以扩展到非全日制工作,需要首次参保(即非全日制研究生之前或期间从未有过就业经历)。

2.毕业后2年内在我市纳税的各类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就业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或在南京自主创业并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提醒:(1)关于纳税:由于补贴发放由申请人现就业单位纳税(注册)地人社部门负责,因此申请人的就业单位必须是南京市纳税企业或注册地在南京市的民办非企业及社会组织。不符合要求的,考会不及格。企业纳税请拨打地税12366。(2)关于参保:必须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正在参加其他养老保险或以灵活就业人员形式参加的,不能申请;申请人在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应为缴纳南京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编外人员。参加省属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需提交省直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证。(3)合同备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首次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一年,且在原劳动合同终止日前,经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期限变更为一年及以上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原办理就业登记的市、区劳动就业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就业登记变更情况说明、原劳动合同及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南京市就业登记备案表》。)

3、具有本市户籍且住房困难或非本市户籍无自有住房,且租房居住。

①提醒:被认定的房屋包括私房和未按合同约定交付的房屋,具体信息以房产局房产交易记录为准。住房问题请拨打市房产部门电话:84221312;

②如何识别住房情况?

答:本市户籍及住房困难的认定: (一)“住房困难”是指申请人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私有房屋、承租公房及未按合同约定交付使用的房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情况。(2)申请人父母或申请人配偶父母在本市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超过35平方米的,不纳入租赁补贴保障范围。

南京市非户籍居民家庭认定:(1)“南京市非自有住房认定”是指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南京市无房,认定的房屋包括私有房屋和未按合同约定交付使用的房屋。(2)申请人父母或申请人配偶父母在本市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超过35平方米的,不纳入租赁补贴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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