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南京市户籍;
(二)取得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和毕业证书,毕业后不满5年的;
(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规范完整,有稳定的收入;
(四)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
(五)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