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文章
1.一个新员工入职,错过了10月份的申请期。可以办理就业保险手续吗?
甲:可以重新发行。参保单位未及时办理新职工参保手续的,单位可在10月11日省综合信息平台上线后,通过“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大厅”或相应社保经办窗口申请办理补充申报手续,在11月征缴期间一并征缴。
2.单位部分员工已经离职,错过了10月份的申报期,还没来得及办理离职停保手续。他们能重新发行它们吗?
甲:可以重新发行。参保单位未及时办理减员离职手续的,可以先行赔付。省综合信息平台10月11日上线后,可通过“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大厅”或相应社保经办窗口申请办理减少职工离职手续。
3参保单位因账户资金不足,未能在9月18日18: 00前扣除社会保险费。平台上线后会补吗?
答:会补的。参保单位9月份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10月份由税务部门补齐。
4.江苏省人社融合信息平台在苏州切换到线上后,原来在网上办事的企业CA还能继续使用吗?
答:只有在线更新或更换后才能使用。江苏省整合平台上线后,原持有苏州CA的网报企业用户,在线更新或更换原CA后,可继续使用原CA登录省平台网上办事大厅,原单位信息将无缝迁移至省平台。
CA更新或更换流程详见苏州市人社局网站、微信微信官方账号或苏州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网www.suzhouca.com相关栏目。
省网信办大厅的登录界面也会提供CA FAQ指导。苏州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电话:0512-81876166
如果不及时更新或更换,将无法通过CA在省系统进行业务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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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灵活就业参保人错过了9月份养老保险的申报期,可以补办吗?怎么补办?
甲:可以重新发行。10月11日后,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可先在就业登记地所在社区办理养老保险登记手续,再到自行选择的委托代扣银行任意营业网点,按照税务机关指定的方式进行缴费。
2因账户资金不足,9月15日17: 00前未扣除灵活就业参保人养老保险费。我该怎么办?
答:10月11日以后,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到自行选择的委托代扣银行任意营业网点,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方式补缴养老保险费。
3.参保人在9月底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在9月20日前,已来不及办理退休待遇的核定。10月份回来会影响他的退休待遇吗?
答:不会,10月11日以后,养老保险待遇补发,从退休后的次月起补发养老金。
4业务系统关闭。10月份的养老金会正常发放吗?
答:是的。系统切换不影响10月份养老金的正常发放。
9月18日自己打印的参保职工社保证明还能继续验证吗?
答:截止2022年3月19日17: 00,苏州市社保中心网站职工社保证明自助验证栏目、苏州市区社会保险待遇(收入)证明自助验证栏目、单位保险证明自助验证栏目正常服务,只能验证2021年9月20日17: 00前打印的剩余有效期为6个月的保险证明。
目前在苏州参保,想在业务系统关停期间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转移到广州。我能处理吗?我该怎么办?
答:可以申请,但是业务受理要在平台切换上线之后。停业期间,跨省流动就业需要办理企业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的,参保人可通过“掌上12333”APP、全国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电子社保卡渠道(已开通电子社保卡的所有APP、小程序、微信官方账号)申请。
苏州市城镇社保经办机构将于10月11日省级综合信息平台上线后受理申请。请理解,耐心等待。
7业务系统关闭期间,是否可以登录苏州人社微信微信官方账号更改社发账号和社管信息?
答:由于省综合信息系统切换在线,9月20日17: 00后无法通过苏州人社微信官方账号办理社保中心退休人员社会管理查询、社会账号变更、社会管理信息变更。具体省级综合信息平台上线后,即2021年10月11日起,进行线下办理,办理渠道为“到所居住的社区”。
8业务系统关停期间,家外企业退休人员体检费用能否报销,社会化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档案能否接收?
答:因省级综合信息系统切换上线,自9月20日17时起暂停境外企业退休人员体检费用报销和社会化管理企业退休人员档案接收工作。直至2021年10月11日,省级综合信息平台上线后,开始受理。
9如何在线咨询业务系统切换期间的医保问题?
答:因政府机构改革职能调整,苏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不再承担苏州市医疗保险经办职能,一直由苏州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承担。
网上切换涉及的医疗保险业务事宜,请咨询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