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青海租房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可以,出票人及配偶在其行政区域内无需办理产权登记及签约信息即可办理。
自住租赁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1。所需信息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提取配偶的,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原件;
3)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4)商品房为租赁的,提供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申请书原件;以本人名义支取活期存折(或银行卡)。
5)租住公租房的,提供《公租房租赁合同》原件;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机构的账户或出票人名下的活期存折(或银行卡)。
2。提款额度
租赁住房:提取金额最高不超过西宁市保障性住房月平均租金水平,可选择按月或合并计算提取年租金;
公租房:按实际租金缴纳租金。
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应至少保持一百。
3。提取时间
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申请2个月内有效。
提示:
出具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申请书》查询结果为,提取人及配偶在其行政区域内无产权登记,无签约信息。
在本市租房且缴存满3个月的,本人及配偶可以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4、提取过程
1)根据提取情况,职工携带所需资料到青海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省中心”)和受委托银行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初审通过后,经办人员将回执扫描上传至省中心审批。
2)省中心对受托银行上传数据的有效性、完整性、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
3)审批通过后,省中心通过直连方式支付到收款人收款账户。
5、经办银行的地址和联系方式
图片来自青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6、音符
1)付款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时,应先合并账户再提取。
2)符合提取条件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只能优先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3)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因贷款逾期被冻结,需要部分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再次申请按月还贷业务)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在申请日前12个月以上正常按月偿还。
4)所购房屋为共有产权的,可以提取自己和配偶名下的住房公积金。
5)申请材料不能即时确认,需要进一步核实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回复并提取申请人。
6)购买商品房的职工,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内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需要办理注销备案的,应当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注销备案信息申请表》,并返还从该房屋提取的住房公积金。
7)提供的申请材料应符合规定,真实、有效、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