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提取各种公积金
买商品房
1。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提取配偶的,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原件;
3)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4)房地产管理部门网上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
5)以付款人名义支取活期存折(或银行卡)。
2。提款额度
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房总价,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至少保持一百。
3。提取时间
自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内有效,只能提取一次。
提示:
所购房屋的登记信息必须在官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查到(如在官网查不到房屋登记信息,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房屋登记信息表或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购房首付款发票原件)。
买二手房
1。所需信息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提取配偶的,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原件;
3)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4)房产过户后的契税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动产权证书原件;
5)以付款人名义支取活期存折(或银行卡)。
2。提款额度
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买二手房增值税普通发票交易总价,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至少保持一百。
3。提取时间
自取得购房增值税普通发票之日起3年内有效,只能提取一次。
购买安置房1。所需信息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提取配偶的,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原件;
3)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4)房地产管理部门网上登记的《拆迁安置协议》原件;
5)以付款人名义支取活期存折(或银行卡)。
2。提款额度
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已支付的购房差价,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至少保持一百。
3。提取时间
自拆迁安置协议签订之日起3年内有效,只能提取一次。
温馨提示:出具的拆迁安置协议需要加盖西宁市房地产交易服务中心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专用章。
买集资房
1。所需信息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提取配偶的,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原件;
3)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4)房地产管理部门网上登记备案的《集资购房协议》原件;
5)以付款人名义支取活期存折(或银行卡)。
2。提款额度
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房总价,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至少保持一百。
3。提取时间
自《募集资金购买协议》签署之日起3年内有效,只能提取一次。
温馨提示:出具的集资购房协议需加盖西宁市房地产交易服务中心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专用章。
购买拍卖行
1。所需信息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提取配偶的,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原件;
3)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4)房屋拍卖成交确认书、不动产权证书、购房款发票原件;
5)以付款人名义支取活期存折(或银行卡)。
2。提款额度
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房总价,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至少保持一百。
3。提取时间
自取得拍卖行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3年内有效,只能撤回一次。
购买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公租房
1。所需信息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提取配偶的,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原件;
3)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4)房地产管理部门网上登记备案的《保障性住房协议》、《保障性住房买卖合同》、《公共租赁住房买卖合同》原件;
5)以付款人名义支取活期存折(或银行卡)。
2。提款额度
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房总价,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至少保持一百。
3。提取时间
自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内有效,只能提取一次。
提示:
所购房屋的登记信息必须在官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查到(如在官网查不到房屋登记信息,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房屋登记信息表或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购房首付款发票原件)。
偿还住房商业贷款本息
1。所需信息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提取配偶的,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原件;
3)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4)借款合同原件及购房相关资料原件(商品房购房合同、二手房不动产权证书),加盖贷款银行印章的还款凭证原件(或主借款人个人信用报告);
5)以付款人名义支取活期存折(或银行卡)。
2。提款额度
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贷款余额,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贷款总额,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至少保持一百。
3。提取时间
正常还款一个月后就可以申请了。
偿还同一笔住房商业贷款,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提示:
出具的还款证明是贷款银行盖章的近六个月的还款明细(或两个月内有效的主借款人个人信用报告),还款明细中必须显示当期贷款余额。
公积金必须全部用于偿还这笔住房贷款。
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1。所需信息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提取配偶的,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原件;
3)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4)偿还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供身份证原件;
5)偿还其他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供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原件,贷款所在地公积金中心(或贷款银行)盖章的还款证明原件;
6)以付款人名义支取本行活期存折(或银行卡)。
2。提款额度
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贷款余额,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贷款总额,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至少保持一百。
3。提取时间
正常还款一个月后就可以申请了。
偿还同一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提示:
出具的还款证明是贷款所在地公积金中心(或贷款银行)盖章的近6个月的还款明细。
公积金必须全部用于偿还这笔住房贷款。
租赁自住住房
1。所需信息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提取配偶的,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原件;
3)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4)商品房为租赁的,提供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申请书原件;以本人名义支取活期存折(或银行卡)。
5)租住公租房的,提供《公租房租赁合同》原件;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机构的账户或出票人名下的活期存折(或银行卡)。
2。提款额度
租赁住房:提取金额最高不超过西宁市保障性住房月平均租金水平,可选择按月或合并计算提取年租金;
公租房:按实际租金缴纳租金。
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应至少保持一百。
3。提取时间
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申请2个月内有效。
提示:
出具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申请书》查询结果为,提取人及配偶在其行政区域内无产权登记,无签约信息。
在本市租房并缴存满3个月的,本人及配偶可以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自住住房的建造、改建和大修
1。所需信息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提取配偶的,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原件;
3)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4)翻建自住住房:集体土地使用证原件;当地村委会、乡(镇)政府、乡级以上国土资源局、住房保障和建设局批准建设或翻建自住住房的原始文件;以上农村住房保障和建设局应当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原件;
5)自住房屋大修:房屋房地产权证、有资质的房屋质量鉴定部门出具的C或D级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大修费用发票原件;
6)以付款人名义支取本行活期存折(或银行卡)。
2。提款额度
提取总额不得超过房屋建造、翻建、大修的实际支出,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至少保持一百。
3。提取时间
自发生之日起1年内有效,只能支取一次。
退休
1。所需信息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3)行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供《青海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职)审批表》原件或《退休证》;
4)企业单位退休人员提供《青海省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原件或退休证;
5)以付款人名义支取活期存折(或银行卡)。
2。提款额度
住房公积金本息一次性结清,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同时注销。
3。提取时间
办理正式退休手续后,职工本人可以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
提示: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5周岁)的无需提供资料,可通过青海住房公积金12329微信官方账号申请。
提取过程
1)根据提取情况,职工携带所需资料到青海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省中心”)和受委托银行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初审通过后,经办人员将回执扫描上传至省中心审批。
2)省中心对受托银行上传数据的有效性、完整性、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
3)审批通过后,省中心通过直连方式支付到收款人收款账户。
经办银行的地址和联系方式
图片来自青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音符
1.付款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时,应先合并账户再提取。
2.凡符合提取条件,但有未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只能优先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3.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因贷款逾期被冻结,需要部分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再次申请按月还贷业务)的,申请日前12个月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正常按月归还。
4.所购房屋为共有产权的,可以提取自己和配偶名下的住房公积金。
5.申请材料不能即时确认,需要进一步核实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回复并提取申请人。
6.购买商品房的职工,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内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需要办理注销备案的,应当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注销备案信息申请表》,并返还从该房屋提取的住房公积金。
7.提供的申请材料应当符合规定,真实、有效、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