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属单位人才入户广州需要提供哪些落户材料?
申请人按地址顺序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根据规定,按落户地址顺序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迁入本人或直系亲属房产的,提供本人名下的房产证或不动产登记查询证明;
2.迁入用人单位集体户的(含人才市场集体户),提供集体户同意并加盖公章的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
3.迁入街道公共集体户的,应提供个人无上述规定的书面承诺,并提供街道公共集体户及所属派出所的地址。
申请入户还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一)必备材料:户口簿、身份证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
(二)不同类型的申请人还应分别提交的材料:
1.以学历作为介绍条件的申请人。应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等证明,以及学历、学位查询结果或证明材料。
2.以职称为介绍条件的申请人。需要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发证机关网上查询、确认、验证材料等。
3.以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或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技能等级)为引进条件的申请人。须提供职业资格证书原件;专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还必须提供发证机关的网上查询、确认和验证材料。
4.其他类型的申请者。申请人为高层次人才的,应提供高层次人才认定材料,包括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或相关文件;申请人属于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的,须提供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开招聘或调配的批文。
5.申请人有家庭成员与他一起移动。必须提供结婚证,户口簿,孩子出生的医学证明。申请人为离婚者,有家庭成员随迁的,除提供随迁家庭成员信息外,还须提供离婚证及协议(民事调解书或法院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