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市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第七条第(三)项的有关规定:
原商业贷款正常还款不足6个月,且原商业贷款发放至贷款申请日之间有贷款逾期记录(无论逾期次数)的,不受理该客户“转商对公”贷款申请。
同时,通知还要求银行在“原商业贷款正常还款记录及贷款余额”证明中明确注明“该商业贷款自发放之日起未逾期”字样。
注:大部分银行对商业贷款都设置了宽限期。如果公民商业贷款暂时逾期,可以及时联系银行说明情况,可以申请宽限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