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就业见习基地申报材料
报告企业:
(一)在南宁市辖区内(含县、区)依法设立、注册或登记并取得相关证照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
(二)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能够持续提供一定数量的见习岗位(平均每年应提供不少于20个见习岗位),有助于提高见习岗位的就业能力;
(三)能够提供符合国家要求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四)具备就业见习所需的师资和培训条件。
注:提供境外见习岗位的劳务派遣公司不得申请建立见习基地。
申报所需材料:
(1)《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见习基地申请表》;
(二)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或设立开发园区的行政文件;
(3)就业见习管理制度(包括见习管理、培训计划、教学计划、工作安排、福利待遇等。).
申请表可在广西人才网(http://www.gxrc.com)就业见习频道“资料下载”栏目下载,或长按识别以下二维码下载↓↓
温馨提醒:
2017年成立的南宁市第九批就业见习基地已挂牌两年(2017年12月1日至2019年12月1日)。需要保留南宁市就业见习基地资格的,必须重新申请;2020年1月31日前未申请的,自动放弃南宁就业见习基地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