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属单位人才申请入户广州要交社保吗
申请广州市引进人才的人员是否应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人事)关系?需要缴纳社会保险吗?
需要建立劳动(人事)关系,劳动关系人员需要在广州缴纳规定期限的社会保险。“穗府办规〔2020〕10号”第十四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就业人员,是指与广州市注册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或在本市办理登记手续的人员。
具体的社会保障要求:
类别
在广东或广州工作的年限 | 经认定或审核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
有保险记录(1个月) | 有博士学位,或者有博士学位。
有保险记录(1个月) | 有高级职称
有保险记录(1个月) | 有硕士或硕士学位。
有保险记录(1个月) | 拥有国内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
连续6个月缴纳社保。 | 在国外有学士学位。
连续6个月缴纳社保。 | 具有中级职称
连续6个月缴纳社保。 | 各类技术技能人才(同时满足1和2条件)
| / |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 | (一)具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连续6个月缴纳社保。 | (2)高级技师
连续6个月缴纳社保。 | (3)技术员
连续缴纳一年社保。 | (4)高级工人
连续2年缴纳社保。 | 连续缴纳一年社保。 | 介绍有特殊需求的人
连续6个月缴纳社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