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方便自然人足不出户办理业务,江苏省税务局优化了“江苏税务”APP的应用功能,只需简单的四个步骤,在手机上就可以方便快捷地进行缴纳。
下载:
1.安卓用户通过“App Store”(IOs用户通过“Apple Store”)搜索“江苏税务”,点击下载。
2.打开“江苏税务”APP首页。未注册用户需要点击“注册用户”,依次填写身份证号、姓名、手机号、设置密码,完成实名认证。
注:微信实名用户可拨打微信信息注册。
声明:
1.登录后,进入“江苏税务”APP主界面。选择[税务],点击[税务申报]-[城市垃圾处理费申报]。
2.进入“城市垃圾处理费申报”页面,点击“城市垃圾处理费申报”。输入后会自动带出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行业等信息。您需要选择行政区划、乡镇街道和税务机关进行申报缴纳。
3.填写完毕后,进入下一步生成纳税人基本信息,点击[+添加明细],进入添加项目明细页面,填写征收明细、应缴基数、应缴基数扣除等申报信息。填写后,系统会自动生成收费依据、收取标准、收取比例、本期应付金额、本期应付(可退)金额。
注意:
(1)选择“城市垃圾处理费-每户xx元”为征收子目;
(2)默认缴费周期为“当年1月1日-12月31日”;
(3)缴费基数:按月征收标准实际缴纳的月数,全年缴纳的填写“12”。
4.完成后,将生成您填写的申报信息的预览。如果没有其他申报项目,填写“经办人信息”,点击“申报”。
注:自然人支付代理人信息只需填写“代理人”和“代理人身份证号”。
5.点击【申报】后,会提示申报信息正在处理中。单击[确定]完成申报。
付款:
1.申报完成后,您需要在【城市垃圾处理费涉税查询】模块中缴费,选择“涉税期间”和“涉税期间”,点击【查询】即可查看城市垃圾处理费申报信息。
进入“城市垃圾处理费申报清单”页面,可以进行查看、作废和缴费。
注意:
(1)申请完成后,发现数据填写错误。如果费用尚未支付,您可以在此页面将其作废。如果费用已经缴纳,可以联系当地税务部门退款。
(2)如果查询结果显示已受理,请耐心等待,并提示申请成功后才能付款。
2.目前只能选择支付宝作为支付方式。点击[立即支付]进行支付。
3.支付成功后,点击【返回】完成支付申报操作。
开具付款凭证:
1.缴款申报完成后,如果需要开具缴款凭证,可以在“税务-税收-开具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模块开具缴款凭证,然后选择“开具查询”。
2.选择“纳税期自”至“纳税期自”,点击“查询”查询您的缴费情况,核对无误后点击“确认代发”。
3.点击后,系统跳转到网页生成“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电子版)”,您可以根据需要下载打印。
注意:票据生成后,不能再次签发。如不慎遗失,可在“补单”模块补单。
提示:您可以在缴费后3个工作日左右前往【城市垃圾处理费缴费凭证】模块,查询费用的收款情况。选择“自付款日期”和“自付款日期”,然后单击[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