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有什么区别
应用条件的差异
失业保险
同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参加失业保险满一年,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进行失业登记,有岗位要求的;
失业救济金
2020年3月至12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失业救济金:
1.领取失业保险金后尚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到期,
2.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缴纳失业保险费但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费条件的失业人员。
补贴标准差异
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
第1-12个月按照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90%发放,第13-24个月按照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
失业保险缴费期间,按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发放临时物价补贴、丧葬补贴和抚恤金,采暖期发放取暖补贴。
失业救济金支付标准
参保满一年的,失业补贴标准按呼和浩特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确定;参保缴费不满1年的,按呼和浩特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50%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