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经营所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申报要求(附人群)
适用对象
个体工商实体
申报要求
1.个体工商户可享受提前纳税,其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暂根据本报告期末情况判断,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按年计算,多退少补。
2.个体工商户从两个以上地方取得经营所得的,要合并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重新计算减免税,多退少补。
3.纳税人应填写相应业务收入的纳税申报表“减免税”栏,并附个人所得税减免税申报表。
减免税=(个体工商户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减免税)×其他政策减免税×个体工商户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营业收入应纳税所得额)× (1-50%)。
4.对于电子税务局申报的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将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报告表预填服务。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准确、如实填写业务数据,系统自动计算减免税金额。
5.对简单申报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应当按照减征的税额缴纳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