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企业过了汇算清缴期还能税前扣除吗
如果在汇算清缴期后,发现有实际发生的应扣除而以前年度未扣除的费用,是否可以税前扣除?
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支出,按照税收规定应当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但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在企业进行专项申报和说明后,允许弥补扣除至项目发生当年,但补偿的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第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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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实名信息认证后,税务人员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绑定企业:
1.进入“江苏税务”微信官方账号菜单——“微税务”,点击“网上办税”,打开“江苏税务微信办税”界面。纳税人首次操作,在当前界面点击以下任一功能菜单:我要预约、普通票预订、发票申领、发票签收、专用票预订、专用票预订,弹出“绑定企业”提示。点击确定-解除绑定我的企业进行操作。
2.进入“江苏税务”微信官方账号菜单——“微税务”,点击“网上办税”,打开“江苏税务微信办税”界面,点击右下角“我的”——“身份切换”,即可绑定企业。
3.进入江苏税务微信微信官方账号的微服务菜单,点击我的信息-切换纳税人-解除绑定我的企业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