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般纳税人税收优惠政策

纯白色背景2022-08-14  15

南京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指南(对象+流程)

适用对象:

小规模纳税人

策略内容:

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从事增值税应税销售,月销售额合计不超过15万元(以一个季度为一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不超过45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月销售总额超过15万元,但当期扣除销售不动产后不超过15万元的,销售货物、劳务、服务和无形资产免征增值税。

如何享受:

纳税人在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时,按规定填写申报表即可享受优惠待遇。

处理渠道: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和电子税务局办理,具体地点和网站可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办税服务”栏目查询。

申报要求:

1.定期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一个月或者一个季度作为纳税期限。一旦选定,就不能在一个会计年度内更改。

2.符合条件的小规模纳税人应填写《增值税及附加税额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专用)。其中,企业享受此项优惠的,填写第10行“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享受此项优惠的,填写第11行“销售额未达到起征点”。

发票管理:

已使用金税盘、税控盘等专用税控设备开具增值税发票,且月销售额不超过15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可继续使用现有设备开具发票,也可自愿向税务机关免费开具发票。

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但部分销售额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未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额仍可享受免税政策。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额要享受免税政策,就要作废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红字发票开具流程

如果开具纸质增值税发票,根据不同情况,由买方或卖方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中填写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发票信息表,卖方根据税务机关自动审核的信息表,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中开具销项为负的红字发票。如果开具增值税专用电子发票,除了已经开具的蓝色电子发票不需要回收外,其他流程与纸质发票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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