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哪些人需要办理个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
在中国境内取得下列项经营所得并实行查账征收的纳税人,需进行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纳税申报:
1.个体工商户业主
2.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
3.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
4.个体承包商和租户
5.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其他个人。
注:对于上述所列纳税人,在中国境内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还需办理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的年度汇总纳税申报表。
延伸阅读:南京市税务局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税收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解释信息;
2.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和负责人姓名;
3.税收统计信息;
4.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的依据、条件、程序和结果;
5.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和程序,以及税务机关认为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6.财务预决算信息;
7.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8.公务员招录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招录结果;
9.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