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春季学期无锡市区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收费说明
无锡市2022年春季学期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收费说明
1。民办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实行属地管理,其中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收费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营利性民办学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2。民办中小学(民办中等职业学校除外)服务收费、代理收费据实收取(不以营利为目的),项目与公办学校一致。
3。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学费和项目自主制定。就读于职业教育行政部门依法批准的符合国家标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的一、二、三年级学生,按照同类型、同专业的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学费标准免交学费。
4.根据《无锡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锡〔2018〕1号),按照《关于完善学生资助体系加强资助资金管理的意见》(教财〔2018〕44号、教财〔2018〕2号)的规定,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予以减免或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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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电话:
市发改委电话:81825031
市教育局电话:68789000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投诉电话:12315。
江阴、宜兴的中小学(幼儿园)收费标准由江阴、宜兴公布。
无锡市发改委
无锡市教育局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