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公积金开放异地办理(附名单)
当日,在武汉,20个城市公积金中心代表签署了《长江中游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合作公约》。
这20个城市包括:
长江中游城市群省会城市武汉、长沙、合肥、南昌,观察员城市黄石、岳阳、九江、黄冈、株洲、福州、咸宁、湘潭、宜春,以及新增的宜昌、荆州、鄂州、孝感、天门、仙桃、潜江。
目前有哪些服务?
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是指企业职工在一个城市缴纳住房公积金。当他们被调往外地工作或迁居外地,需要在外地买房时,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会一模一样地跟随到其工作地或新居住地,做到“账随人走,钱随账走”和“缴存时间不中断,缴存金额一并计算”。
目前,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查询接口已在20个公约城市间开通,可查询合作城市住房公积金存、贷、信等信息,还可在房产信息核验、婚姻核验、房产项目备案等方面相互支持。
个人如何申请?
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原则上由缴存职工向购房所在地公积金中心申请,按购房所在地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在公积金流动性充裕时,大力开展个人住房异地贷款业务合作,保持个人住房异地贷款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流动资金紧张时,优先受理本合作公约城市公积金中心职工异地购房贷款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