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 : 省级平台切换上线后,社保业务可以通过哪些渠道办理?
答:
1,网上渠道
(1)登录网上服务大厅(https://RS . jshrss . Jiangsu . gov . cn/index/);
(2)登录江苏智慧社APP、江苏智慧社支付宝、微信小程序。
2,线下渠道
(1)象山北路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E区人社公共服务大厅;
(2)各街道(镇)、行政村(社区)人民团体基层平台。
社会保险服务网络
根据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以下业务交由医保部门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及变更登记(单位参保、职工参保、灵活就业参保及信息变更登记)、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信息查询及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医疗保险退休待遇确认。
个人物品 Q1: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办理参保/停保登记手续?答:1.灵活就业人员携带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到人社/医保基层平台进行养老/医保一站式登记;也可以通过人社/医保网上服务渠道办理养老/医保登记。
2.灵活就业人员携带身份证到人社/医保基础平台进行养老/医保一站式登记;也可通过人社/医保网上服务渠道申请办理养老/医保停保登记。
【/S2/】Q2:灵活就业人员社保保费由税务部门征收后,新参保人员如何选档、缴费?
答: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的月缴费基数分为12档,最低3800元,最高20586元。新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不主动选择养老保险缴费档次的,按最低缴费档次执行;如需选择其他缴费档次,应向我行农商行、农行或工行网点申请。选择用银行卡签订扣款的,需携带《灵活就业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险登记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本人银行卡到上述银行柜台签订委托扣款协议。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月缴费基数为3800元。
缴费人应于每月15日前将当月社保费全额存入已签订委托扣款协议的缴费银行卡,由税务部门通过银行批量扣款;缴费人也可在当地农商行、农行、工行网点柜台缴费或通过“江苏税务社保缴费”微信小程序缴费。如果缴费人缴纳了之前的社保保费,应通过银行柜台或微信小程序缴纳。
Q3:企业养老保险的职工在省内就业还需要办理关系转移手续吗?
答:
省内流动就业不需要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已经按照国家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不需要转移养老保险关系。
Q4: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跨省流动。如何办理关系转移手续?
答:
2020年7月1日起,办理停保缴费手续后需要转出外省的,无需开具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可直接在全国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掌上12333APP、微信、支付宝办理转移手续。
Q5:如何查询和打印人身保险明细?
答:
1.携带本人身份证到象山北路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2楼人社公共服务大厅或参保地(街道/镇)人民服务中心打印。
2.登录网上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查询打印。
3.登录“江苏智慧人社App”——“个人权益表”自助打印。
Q6: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办理退休业务?
答:
参保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参保地(街道/镇)人民服务中心窗口办理退休手续。
Q7:如何申请遗属待遇?
答:
携带申请人身份证、银行卡资料到当地村(社区)填写申请表并签字。
点击下图查看说明。
Q8:纯农户缴费如何申请财政补贴?
答:
自2021年10月起,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保险的纯农户,当月按时足额缴纳企业保费,不享受社保补贴的,次月给予财政补贴;当月未按时足额缴费的,逾期部分不再享受财政补贴。
Q9: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和过去有什么不同?
答:
自2022年起,每年征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企业
Q1:企业收付业务在报告期内有什么变化?
答:
企业办理就业保险和终止就业保险的申报期统一为上月11日至本月6日。
上月11日至本月6日办理完就业保险业务手续的员工,纳入当月社保缴纳对象;
上月11日至本月6日,已办理离职停保手续的职工,不纳入当月社保缴纳对象。
Q2:企业的结算周期有什么变化?
答:
结算期调整为每月7日至10日,结算期间暂停相关业务。
Q3:落户期间发生就业如何参保?
答:
结算期间(每月7-10日)无法办理就业保险登记(增加员工人数)。期间就业的,用人单位需要到网上服务大厅完成“用人单位就业保险预登记”。未进行“用人单位就业保险预登记”,在结算期间发生工伤的,工伤基金不予支付相关待遇。
进入申报期后(次月11日至6日),保险预登记不会正式生效,企业需要重新登记用人单位的就业保险。(否则,它没有保险)
Q4: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起止时间是什么时候?
答:
企业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起始月份,按照劳动合同的起始月份确定。与企业职工订立劳动合同后,延迟办理就业保险手续,导致就业保险时间晚于劳动合同起始月的,用人单位应当从劳动合同起始月起一次性缴纳未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企业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期限,按照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的当月确定。与企业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继续征收社保费,按照实际终止劳动合同对应的社保结算月份确定缴费期限。
Q5:单位如何增减人员?
答:
1.登录网上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您可以根据提示自行增减员工人数。
2.离线办理:携带用人单位参保/休学花名册、用人单位公章、参保/休学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到参保地(街道/镇)人民服务中心窗口办理相关手续。
Q6:企业要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那么要缴纳滞纳金吗?
答:
新入职员工在劳动合同第一个月(不超过6个月)缴纳,不收取滞纳金,其他情况收取滞纳金。
Q7:建筑、交通、水利等建设项目工伤保险费缴纳有哪些变化?
答:
项目建设工伤保险费缴纳转为税务系统征收。缴费单位完成参保登记,申请方案在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到象山北路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税务窗口申报缴费。
Q8:如何打印企业参保缴费凭证?
答:
网上渠道:登录网上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查询打印。
线下渠道:携带单位有效证明和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到象山北路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2楼E区人社公共服务大厅打印。
Q9:企业职工如何办理退休业务?
答:
1.网上退休登记。
在单位网上服务大厅提交退休申请,录入退休人员相关信息,打印退休审批表(一式三份),由职工本人签字,单位盖章。
2.在窗口中提交材料。
提交单位退休审批表、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个人工作档案、养老保险手册、服务材料、处罚相关材料等。)到当地(街道/镇)为民服务中心。
Q10:如何申请一次性伤残津贴和工伤医疗补助?
答:
登录网上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进行申报。向当地(街道/镇)为民服务中心提交单位《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单位盖章,本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