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各地生活垃圾分类:
备注:
1.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应按照统一的分类标准合理配置,考虑不同地方各类生活垃圾产生量和频率的差异。
2.单位包括党政机关、学校、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机构、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登记注册的单位。
3.一般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商场、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店、商业办公楼、车站、机场、码头、体育场馆、演出场所等公共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