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储蓄银行lpr转换怎么办理?
批量转换范围:
符合《邮政储蓄银行关于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的公告》转换条件,截至2020年8月25日(不含),在邮政储蓄银行尚未转换的存量浮动利率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含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在上一个重新定价周期中的股票浮动利率贷款不得转换。
批量转换规则:
为简化客户操作,邮储银行将于2020年8月25日至8月31日按以下规则转换上述范围内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定价基准:
(1)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以LPR为基础的加分形式(加分可以是负数,下同)。从折算点到第一个重新定价日,贷款利率按原合同最新执行利率不变,增值部分按2019年12月发布的相应期限LPR计算,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增值部分固定不变。
(2)转换后,利率重定价日和重定价期与原合同保持不变;在每个重新定价日,将重新计算贷款利率水平,并通过取重新定价日之前最后一次发行的相应期限LPR和附加值的总和来确定。
转换模式:
批量转换
客户如需自行完成转换,请于2020年8月25日前(不含)通过手机银行、网上银行或原贷款业务经办机构办理;批量转换后如有异议,可于2020年12月31日前与原贷款业务经办机构联系协商。
咨询方式:
如有疑问,请拨打中国邮政储蓄银行95580客服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