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选民登记是自愿的吗
报名条件:
年满十八周岁并具有选民资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南京市公民,应当在区、镇选举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主动登记为选民。
延伸阅读:
因反革命案件或者其他严重刑事犯罪被拘留正在被侦查、起诉、审判的人,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在拘留期间停止行使选举权利,不予登记。下列人员可以行使选举权,并进行选民登记:
1、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而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
2.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尚未决定停止使用其行使选举权的;
3.被取保候审或者被监视居住的;
4.被劳动教养的;
5.被拘留处罚。此外,被判处缓刑、假释、监外执行和保外就医的罪犯,只要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就有选举权,应当进行选民登记。